浙江,江苏,安徽,上海为上海领区受理;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广西为成都领区受理;除上海领区和成都领区的其他省份为北京领区受理的申请人
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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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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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果旧护照上有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请提供旧护照的护照首页和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旧护照原件。 |
原件 |
相片 |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原件 |
暂住证明资料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请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都可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必须注明【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哪里居住,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
复印件 |
婚姻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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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在职证明 |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
复印件 |
单位资质证明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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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
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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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领馆认证。(可以递交资料当天办理,费用200元/份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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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1、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个人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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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活期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旅行计划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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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
复印件 |
住宿安排 |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
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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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无业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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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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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果旧护照上有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请提供旧护照的护照首页和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旧护照原件。 |
原件 |
相片 |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原件 |
暂住证明资料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请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都可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必须注明【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哪里居住,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
复印件 |
婚姻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原件 |
无业人群公证资料 |
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在递交资料当天可以只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等领馆审批资料再确定是否需要提供结婚证公证认证) |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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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无业人群亲属资料 |
1、出资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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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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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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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1、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个人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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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活期资金证明 |
本人名下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原件 |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
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
旅行计划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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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
复印件 |
住宿安排 |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
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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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退休人员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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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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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果旧护照上有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请提供旧护照的护照首页和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旧护照原件。 |
原件 |
相片 |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原件 |
暂住证明资料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请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都可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必须注明【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哪里居住,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
复印件 |
婚姻证明资料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原件 |
退休证 |
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
原件 |
退休证明 |
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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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
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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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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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1、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个人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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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或退休金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
旅行计划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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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
复印件 |
住宿安排 |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
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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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学生所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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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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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个人资料表 |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
原件 |
护照 |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果旧护照上有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请提供旧护照的护照首页和录过指纹的申根签证页复印件。不需要提供旧护照原件。 |
原件 |
相片 |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
复印件 |
身份证 |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
复印件 |
户口本 |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
原件 |
暂住证明资料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请提供暂住证/居住证,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都可提供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必须注明【申请人何时开始在哪里居住,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
原件 |
学校证明 |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
原件 |
医学出生证明 |
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
原件 |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单认证); |
中方单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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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未成年父母资料 |
1、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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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外方邀请函 |
官方邀请函,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者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须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号码等相关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联系信息,内容须包括: |
复印件 |
邀请人身份证明 |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
个人基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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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
外方邀请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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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邀请方其它资料 |
1、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
个人资产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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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
旅行计划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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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机票预订单 |
请提供全程的交通方式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例如:机票行程单、欧铁预订单、船票预订单等,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
复印件 |
住宿安排 |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须有邀请方的另纸说明,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护照号码,同意入住的时间、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以及邀请方亲笔签名; |
国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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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国际医疗保险 |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
受理范围:
按户口所在地划分领区:浙江,江苏,安徽,上海为上海领区受理;四川,贵州,云南,重庆为成都领区受理;除上海领区和成都领区的其他省份为北京领区受理
办理需知:
1、5年内录取过指纹的18岁以上申请人可无需再录指纹,可委托代交申请。12岁以下申请人无需录取指纹,可以委托代交申请。(仅限在广州的联合签证中心递交)
2、签证申请递交之后,领馆可能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并熟悉申请资料。
3、签证官有可能要求部分申请人前往捷克驻北京大使馆进行面谈。
4、如有出行计划,请尽早办理。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并拿到护照前,建议不要支付交通、住宿等旅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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