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客提示』:
1.请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如出行人中有 70 周岁(含)以上老人,须至少有 1 位 18 周岁—69 周岁亲友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出于安全考虑,18 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2.人群限制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3.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铺、高铁,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产生的实际损失须由客人承担。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査询网站如下:http://shixin.court,gov.cn/,客人报团前可到该网站进行査询。
4.其他限制如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中的约定与旅游合同主协议不一致的,以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为准。
『温馨提示』:
本行程为目的地散客拼团,全程无全陪陪同,深圳北/广州南等高铁站出发,需自行抵达高铁站/机场前往目的地。报团时请预留参团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地接接站工作人员会提前 8 小时以上给你短信或电话联系,接站司机或工作人员在站点接站送您到酒店,请在酒店前台报参团时预留名字和用房数量拿房入住;酒店房费只含双人早餐,超出自理(小孩超过 1.2 米算成人)。
2、 旅行社对旅游产品自主定价行为,会因出发地、报名时间、各家旅行社促销力度、机票折扣活动等诸多不同相关因素而报名价格不同。敬请各位游客在参团游览时不比较、不计较,保持合理的心理预期,若因参团价格差异产生的投诉,视为无效投诉,恕不处理。
3、本行程提供免费接站服务,如果当天到站集合人数较多,会因各种因素造成接站车辆晚点,会有等候10-30 分钟的情况,请见谅;如您无耐心等待请自行打出租车到酒店,旅行社按正常公里数报销打车费用。
4、游客乘坐火车、高铁办理进站手续需要检查有效证件,票、证、人一致方可进站,请游客在出团期间务必随身携带,以备检查,若游客原因不能办理登机、进出火车站,所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高铁目前已实现全面电子客票化,乘车乘坐高铁无需取票,进站时,走自助进站通道刷身份证进站乘车即可。
5、旅游团队用餐,旅行社按承诺标准确保餐饮卫生及餐食数量,但不同地区餐食口味有差异,不一定满足您的口味需求,敬请谅解。
6、本产品在实际游览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车辆和服务人员为您服务,敬请谅解。
7、本产品行程实际出行中,在不减少景点/场馆且征得您同意的前提下,随团服务人员、司机可能会根据天气、交通等情况,对您的行程进行适当调整(如调整景点/场馆的游览/参观顺序、变更集合时间等),以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8、因当地经济条件有限,交通、酒店服务及设施、餐饮等方面与发达城市相比会有一定的差距,敬请谅解
9、请在随团服务人员约定的时间到达上车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您和其他游客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请您自行前往下一集合地点,敬请谅解
10、在旅游行程中,个别景区景点/场馆、餐厅、休息区等地存在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您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凭证。如产生消费争议,将由您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11、请不要同陌生人搭讪,同时请注意野外动物(如藏獒大狗、蛇、虫等有伤害性的动植物)对你身体的伤害
12、为了您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上街时需时刻看管好首饰、相机等随身物品
13、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
14、为确保锂电池的安全运输,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我们友情提醒您,民航局将对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进行严格检查。详情请参考 民航局关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居民身份证过期不能继续使用。若有效期满的,可以凭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的《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替代使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办理国内航班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办理购票、值机、安检手续时,应当使用同一个有效乘机身份证件。中国大陆地区居民使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必须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民用机场公安机关签发的《乘坐民航飞机临时身份证明》才可办理登机手续。 特别提醒:凡是乘机的16 周岁以下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包含婴儿),务必出示包括出生证明、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16 周岁以下的人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机场派出所无法开具临时证明)才可办理登机手续。 具体实施细则以机场相关部门指导意见为准
15、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行程当中约定景点等其它项目(非赠送、升级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仅按游客意愿替换或按团队采购成本价格退费;行程当中关于赠送、免费升级等项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游客自身原因无法实现及自愿放弃的,均不退费、不更换。
16、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出行其间请带好身份证及有效的特殊优惠证件(军官证,老年证等),儿童带好户口本;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75 岁(含)以上老年人,需至少一名 60 岁以下人员陪同出游,方可接待;因安全因素考虑,孕妇恕不接待。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17、游览顺序可能调整,以行程的合理舒服性为第一调整原则,不会减少景区景点的数量和游览时间,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作相应调整;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提供旅游商品出售,这并不属于我社安排范畴,此类投诉恕我社无法受理,敬请留意。
18、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19、《游客意见反馈表/意见书》代表整团利益,为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请客人在行程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内容客观、真实、可信,这是评价旅游质量和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如旅客在团回后提出任何诉求意见,均以反馈表/意见书为准!不填或虚填,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
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在贵州当地解决,如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应在当地备案。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投诉,请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我社解决投诉问题以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意见反馈表”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