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和注意事项: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证件说明】:
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悉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贵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 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 3 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 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
旅行社己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份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 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白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容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子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屈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
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容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
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 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 《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所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
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请仔细问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井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 栽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一、出行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者应确保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队,应根据个人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选择旅游线路和项目,行程中要自带适当的
防护用品以及必备药品,做好个人健康及安全防护工作。
2、景区(点)游玩时,应严格遵守景区(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
3、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并注意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导致身体无法适应。
4、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5、不私自参加行程以外的活动或项目。
6、游客参加行程中安排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应严格遵守安全注意事项,并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游玩,同时穿戴相应的安全装备(安全帽、护具、专业登山鞋等)。
7、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以及其他等疾病或身体情况不允许的游客,切勿参加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8、经过危险地段(山路或泥泞道路等),应注意安全不要打闹嬉戏,不相互拥挤等,前往险峻处游览,不要攀登、攀爬等。
9、参观游览时,听从导游安排,不擅自离队,单独游玩。
10、外出旅游要带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随身携带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交予陌生人保管。
11、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出行,游客应当选择自身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告知导游或领队,同时注意安全。
12、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旅游中遇身体不适,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应立即就医,并告知导游。
13、旅游期间不得乱扔烟头和火种。
14、如遇(雨天、雪天、塌方、险路等)或易滑区域,应注意安全,慢行、缓行、绕行。
15、当旅游目的地国家政治动荡或突发事件频繁发生时,请谨慎前往。
16、如遇旅游突发安全事故,及时向事发地有关公安、交通、旅游主管部门报警,并快速联系医院提供救助,组织必要的自救。
二、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旅游中听从导游安排,记住集合时间、地点、车型、车牌等。
2、遵守目的地交通规则。
3、乘坐交通工具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打闹嬉戏,以免发生意外。
4、不带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5、车辆行驶中,不得与驾驶员交谈,不得向车外抛弃物品。
6、进入机场、火车站、车站等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机场、火车站、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安全规定。
三、食宿安全注意事项
1、旅途中购买食品要注意食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
2、旅途中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不吃生食、刺身、不吃景区或街头无证摊点供应的小吃,不饮酒,不暴饮暴食。
3、携带贵重物品入住酒店时,应及时办理贵重物品寄存,行李物品不脱离视线。
4、入住酒店后,须了解酒店安全通道位置和安全疏散示意图;须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卫生间防滑垫等)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如因酒店原因,未能配备,请游客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
5、不要将住宿酒店房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关好窗户。
6、不要翻越酒店门窗或阳台围栏。在酒店或者餐厅光滑路面行走时小心行走,防止摔到损伤。
四、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取物;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还价,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2、 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
3、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参与涉嫌违法的娱乐活动。
五、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老年人或未成年人参团,需家属或朋友陪同参加,并签订《健康证明》和《免责书》。
2、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
3、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醉酒、怀孕或身体不适者不要浸泡温泉。
4、孕妇参团,请事先告知,不得隐瞒。
5、进入少数民族地区游玩时,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
6、参加游览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避免摔伤及扭伤。
六、高原地区旅游注意事项:
1、阿坝州属高海拔地区,平均海拔2500米以上,初抵达者,往往有或轻或重的高原反应;出发前要先留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果患有重感冒、长期咳嗽、多痰等呼吸系统疾病,又或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病者,就不宜参团;初抵达者的高山反应各人不同,普遍有头昏、头痛、肚泻食欲减退等只要多饮开水,休息一至两天,症状就会消失,高山反应是正常现象,无需多虑和恐惧。在高原,无论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行动切忌过急、过剧,不能跑步,不能闭气。不要吸烟、饮酒、跳舞等;应多喝茶水、多食蔬菜、水果、巧克力等高维生素、高蛋白质和高热量的食物,以防发生高原反应。年老体弱者,应备好常用药品(红景天等),最好能配备小型氧气瓶(此物可以在成都购买)。川西北高原地区海拔高,应带好雨具和常用药品,早晚温差大,需备毛衣、保暖防风外套等御寒衣物。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长时间在户外活动,请戴上太阳帽,涂抹防晒霜,以保护皮肤。
2、道路住宿:当地部份路况比较差、路途颠簸、食宿条件较差,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希望团友不要过多抱怨,并做好吃苦的心理准备;
3、出团时穿运动鞋或平底鞋(最好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我社将协助处理。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四川饮食品味偏辣,我社将依据团友的口味,安排无辣菜肴,同时也会安排部份当地特色菜肴供团友品尝。如有特殊需要
请事先与导游说明。当地酒店及餐饮条件与广东地区有一定差距,口味有一定的偏差,请团友予以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