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护照扫描件(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足够的3面以上空白页)如做个人签证,需补¥100/人(¥350/人)提前6个工作日递交材料。
●半年内的近期大1寸彩照2张(必须白底,出团自带!)
备注:护照有效期需具备回程有效期仍在6个月以上,护照须有至少3页以上的签证空白页;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拒签;客人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包括已出的机票费用、酒店取消费用等,
我社仅退还团费中未产生的费用。
温馨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
1、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游览景点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住宿酒店顺序进行调整,并以当地地接旅行社安排为准;因航空公司航班变化(如取消、延误、航班换季等)或签证(延迟出签、所需资料更新等)等因素,我社保留对出团日期、全程用餐、住宿酒店及行程安排等调整的权力。
2、是否予以签证、是否准许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力。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虽然我社力求所有的签证信息资料和描述都是准确的、完整的,但在任何情况下,若出现相关信息或描述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情形,我们并不向游客或者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旅行社有权取消或者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机票税金调整等)由游客自理。
4、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的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游客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将无法退还费用。
5、游客自由活动时间在商店或者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或者无法退税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7、出于签证担保和安全等原因,行程过程中客人不允许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 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如离团需以书面形式向领队提供离团说明及个人安全保证书,并补足旅行社离团费人民币800元/人/天。
8、根据国际惯例,搭乘国际航班请在起飞前2-3小时达到机场候机,向所乘航空公司柜台报道手续(CHICK IN)及证件检查等。请务必携带好自己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等)及有效签证(电子签证等)。游客因未及时到达机场候机,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签证,造成的无法登机等情况,产生的损失及其他费用游客自行承担。
9、 旅游社在游客住宿分房方面,常遇到单男单女或其它特殊情况(如小童占床不占床等),领队有权拆分夫妻或做加床处理,如游客拒绝领队安排,所产生单间差等,游客须向旅行社补足费用。
10、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11、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柬埔寨金边市毛泽东大道156号(No.156, Blvd Mao Tsetung, Phnom Penh, Cambodia。)值班手机:00855-12810928 00855-12901923
12、中国驻越南大使馆:No.46,Hoang Dieu Street, Ba Dinh,Ha Noi。电话:0084-4-38453736(总机) 0084-4-38235569(领事部语音自动答录电话,非办公时间径可拨打查询)使馆24小时值班手机:0084-903441338(当地拨打0903441338)。领保热线(24小时接听):0084-903474865 使馆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 14:30-17:30
购物安排及自费推荐补充协议
出发日期: 年 月 日;线路名称: 日游;团队编号:
一、 购物安排
游客已充分了解本次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所安排的购物店信息,经游客与旅行社协商一致,自愿同意签署协议书,并同意进以下所述购物店。
购物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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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主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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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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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木雕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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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木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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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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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丝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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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丝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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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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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乳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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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乳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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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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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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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珠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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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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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店特别说明:
1、所进购物店绝不强制游客购物消费,特别提醒游客根据自己所需谨慎购物、理性消费。
2、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退换货原则以店内规定为准),如确有质量问题,旅行社可协助游客办理退换货事宜。购物店以本协议书上的为准,不增加额外的购物店。
3、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协议商店,若您所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游客在上述购物店之外的商店购物所出现的任何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前提下 (同意或是不同意)以上安排。
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游客本人签字同意,不可由他人代签!
游客仔细阅读后签字 旅行社签章
旅行社签约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