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1、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全含;行程所列赠送景点,因特殊原因未能前往,不退任何费用;
2、布达拉宫每天限制参观人数,实际游览线路景点顺序可能会做相应调整,敬请理解;
3、西藏旅游车每台最多只允许乘坐27位游客 ;
4、行程所罗列时间点仅供参考,具体时间点以行程实际运行为准(会根据交通、天气、其它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特别提醒
1、 10岁以下儿童不宜进藏;70岁以上老人不宜进藏如仍想入藏,需家人陪同并出示医院的体检证明,证明身体状况事宜入藏。
2、 机票、酒店、旅游车等费用根据日期随时变动,因游客报名参团的早或迟会导致与其他同团参团人员价格有高有低。
参团须知:
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遇塌方、泥石流、雪崩、洪水等自然现象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等原因造成无法按照正常约定行程进行(包括增加费用等),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和退费。
2、若由政府原因或当地大型活动造成酒店、景点、行程等变更或取消,我社会积极补救,不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因客人自身原因在旅游期间未能完成旅游活动或提前离团、弃团,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予退还,若在离团期间放生意外事故等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机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航班时间以票面为准。游客自身原因造成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错误,不能登机或另外产
生费用,我社不承担责任。
进藏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身体条件:西藏属于高海拔特殊旅游地区,进藏前先要对自己身体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得到医生的认可方能进藏。进藏前睡眠和休息要充足,进入高原之前,禁止烟酒,防止上呼吸道感染。避免过于劳累,要养精蓄锐充分休息好。适当服西洋参、红景天等,以增强机体的抗缺氧能力。
随身物品:最好备些旅游常用药品:如,红景天、高原安、肌肝口服液、感冒药、肠胃药、消炎药、老牌头痛粉、阿斯匹林、安定等;高海拔地区,日照强烈,早晚温差大,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同时带好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等物品。
自然条件:西藏地区雨季泥石流、塌方情况时有发生。若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取造成约定行程不能完成,只退不产生的门票费用,其他团款不退,也不予补偿。行车时间也较长,车辆也容易发生抛锚(西藏旅游车一般不开空调)。
摄影禁忌:西藏寺庙建筑风格独特,遇上节日,藏人衣着更是华丽,色彩缤纷,请勿偷拍,偷拍后果是十分严重(部分地方注明拍摄需付款)。可拍摄,每张50元或更高价;拍摄人物,尤其是妇女,也要小心,藏人未必都喜欢被人拍摄,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取景前最好先打招呼。
购物\特产:西藏著名特产有冬虫夏草、藏红花、红景天、雪莲、灵芝等,尤以虫草、藏红花名贵,藏药疗效亦佳,可酌情购买。八角街一带假冒伪劣多,宜谨慎。
尊重导游:旅途中,切忌我行我素,要有集体观念和时间观念,在高原气候恶劣,有时行走一天也无人烟,若掉队或没有按预定计划到达住宿地,都是很危险的;若遇塌方等情况,要配合及服从导游安排。
其它小节:当地治安算是不错,但小偷很多,车站、巴士站、八角街附近较混乱,要小心财物。若在偏远地区及夜间外出应结伴同行,不要单独行动,不要掉队和离团。
互相配合:此线旅途长且艰难,团友间应本着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互相支持。互相鼓励、互相理解,并积极配合导游、司机完成旅途工作,使旅途愉快和顺利。
注意事项:
1、心、肺、脑、肝、肾有明显病变,以及患严重贫血、高血压、哮喘、重感冒等症状者不宜到西藏旅游观光(西藏为特殊高海拔
旅游线路,若隐瞒健康状况,后果自负)。
2、西藏地处高原,大部分游客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高原反应,如:头痛、胸闷、呼吸急促、恶心、呕吐、失眠等,正常情况下只
要注意休息、饮食得当(切勿吃的太饱,增加肠胃负担)、正确保护自己,一般经过1—2天后,以上症状都会逐步减轻或消
失(自然克服);症状若 仍无法缓解可适当吸氧或挂水,若情况较为严重请及时到医院就诊(不排除极个别的游客,当天抵
达西藏高原反应就较为严重,切勿拖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3、鉴于现在西藏的特殊情况,请客人注意安全,切记不要私自脱离团队或改变行程;贵重财物请寄在宾馆前台,不可放在房间,
晚上出去游玩请结伴同行,务必在晚上12:00点之前回宾馆,以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
4、由于西藏线路长,许多时间是在车上,难免不能按时吃饭,请客人带一些零食及饼干,西洋参可帮您提神,可捎带一些。
5、由于西藏条件特殊,宾馆大多没有空调,故请客人注意自身保暖,抵达西藏的1--2天尽量不要洗澡,以免感冒。
7、西藏的团餐风味以川菜为主,但也可根据客人的口味适当调配。
8、西藏有些景点海拔较高,如纳木错(湖面海拔4718米)、羊卓雍措(湖面海拔4441米) 等景点,不适宜长时间游玩,并且天气寒冷,请注意饱保暖。
9、拉萨海拔:3650米,林芝八一镇海拔2800米,日喀则海拔3836米。
祝:旅途愉快!扎西德勒!
请游客签字认可接待标准及警示告知
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及各项注意事项、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包括自费项目及购物安排);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甲方代表(旅游者):
有效身份证:
有效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有效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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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旅行社):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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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着自愿的原则,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行程单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由乙方安排购物点,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自觉遵守所签订补充协议,在乙方安排购物点及双方约定停留时间内,自愿购物。乙方安排购物点应达到颁布营业标准,所销售物品无质量问题。乙方安排购物点名称,销售内容,停留时间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二)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三)或由甲方提出,或由双方协商一致,在不影响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自愿参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并由乙方协助安排。乙方安排行程外的旅游项目的销售内容及价格,停留时间等信息应于行程或合同或补充协议内明确体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旅行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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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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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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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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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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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药(智召产业园或藏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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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知名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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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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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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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品(九瑟坛城或西苑天珠或阳卓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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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珠,珊瑚,蜜蜡,唐卡、藏刀等、乳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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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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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特色购物店以实际参观为准,以上提供购物店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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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本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特别说明:行程中的景区(如西藏民族村)、餐厅、酒店、长途休息站等也有旅游商品售卖(包括路边小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范畴,若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是在地接社推荐的购物店里购买的旅游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