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标准:
6 周岁以下且身高 1.2 米以下的儿童含旅游车车位费、2 个正餐、导游服务费、综服费,其余自理。
◎ 特别说明 special description
1. 为保护韶山风景区生态环境,解决景区交通拥堵问题,韶山市政府启动了景区交通换乘系统。凡进入韶山景区参观的游客都须购买环保车票 20 元/人(已含),此为必须消费项目。购票后,旅游车凭购票凭证开特别通行证,可载客进入景区指定靠点,部分景区无需换乘环保车。
2. 韶山 VIP 绿色通道如遇特殊原因临时关闭,请以景区临时通知为准,旅行社不承担此责任,敬请理解。
3. 刘少奇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故居、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湖南博物院等景点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参观,请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4. 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对行程先后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 散客拼团参团说明:散客拼团为各大旅行社联合收客发班,不同于独立包团的一对一服务,会发生团友和导游的变化,游客的地域,年龄,体力,想法,民俗习惯等各有不同,需要游客之间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游客服务,让此次旅途更加美好!
6. 行程中所标注时间仅为参考,具体以当天实际游览情况为准。行程受气候,路况,节假日,交通抵离时间,景区排队与管控,游客自身,不可抗力等因素会发生变化和调整,敬请知晓并理解。
7. 请严格遵守时间观念和集体观念,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时间和地点集合,且已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旅行社有权离开进入下一个行程,请您自行乘车与团队汇合,费用自理。
◎ 湖湘特色推荐 featured recommendation
1. 【湘绣】,中国四大绣之一,以纯丝、硬缎、软缎、透明纱和各种颜色的丝线、绒线绣制而成。其特
点是:构图严谨,色彩鲜明,各种针法富于表现力,通过丰富的色线和千变万化的针法,绣出的人物、动物、山水、花鸟等具有特殊的艺术效果。
2. 【安化黑茶】,中国古代名茶之一,上个世纪 50 年代曾一度绝产,以至于默默无名。2010 年,湖南黑茶走进中国上海世博会,成为中国世博会十大名茶之一。安化黑茶再度走进茶人的视野,成为茶人的新宠,其特色的千两茶,堪称一绝。
3. 【君山银针】,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其成品茶芽头茁壮,长短大小均匀,茶芽内面呈金黄色,外层白毫显露完整,而且包 裹坚实,茶芽外形很象一根根银针,雅称“金镶玉”。冲泡后,芽竖悬汤中冲升水面,徐徐下沉,再升再沉,三起三落,蔚成趣观,故又称“小平茶”。
4. 【东江鱼】,经传统的湘南食品加工方法,结合现代食品加工工艺制作出来的东江鱼制品,肉质鲜香,组织致密易撕裂、软硬适度、无泥腥味,有嚼劲、香辣咸淡适口,成功开辟了中国用淡水鱼制作休闲鱼制品之先河,当地人称之为“东江鱼”。
5. 【湘莲】,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湘潭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下游,气候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 17℃左右,且阳光充足,雨量丰富,形成了湘莲生产的有利气候条件。湘莲,因其具有高蛋白、低脂肪、口感好等特色,被称为“中国第一莲子”。
6. 【湖南辣酱板鸭】,是湖南一绝名菜,是经三十多种名贵中药浸泡,10 余种香料、经过风干、烤制等15 道工序精致而成,成品色泽深红,皮肉酥香,酱香浓郁,滋味悠长,具有活血、顺气、健脾、养胃、美容之功效,是风靡大江南北的一种风味美食,是一道佐酒佳肴、送礼佳品。产品香、辣、甘、麻、咸、酥、绵适中,具有醇香可口,色香俱全,低脂不腻,回味无穷,食用方便的特点。
7. 【湖南腊肉】,亦称三湘腊肉,是选用皮薄、肉嫩、体重适宜的宁乡猪为原料,经切条、配制辅料,腌渍、洗盐、晾干和熏制六道工序加工而成,其特点是皮色红黄、脂肪似腊、肌肉棕红、咸淡适口、熏香浓郁、食之不腻。
◎ 报名须知 application notes
1. 旅游产品的报价为打包优惠价格,游客持优惠证件或自愿取消项目,有门票的景点一律按旅行社团队优惠票价与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差价退还。
2. 赠送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安排时则取消,无费用退还;如遇节假日或景区特别接待造成在正常景区开放时间段内无法参观的,有门票景点的按旅行社团队优惠票价退还作为处理,无门票的景点不做任何赔付。
◎ 旅游意见单 opinion sheet
游客请认真填写旅游意见反馈表,意见反馈表将作为处理团队纠纷的重要依据,我社拒不受理因游客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所产生的后续争议及投诉。如接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相关服务单位质量低下除外),造成游客对接待标准不满意或要求投诉,请直接拨打我社质量监督电话 0731-82295338
(24 小时)协商解决处理,我社将会及时、积极地处理并予以解决。在当地没有提出投诉和异议,游客返程后我社概不受理,并以所填意见反馈表为准,请出团前与游客说明。
◎ 参团须知 points for attention
1.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的说明: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2. 请游客报名时,务必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须准确登记出生年月日),确保旅行社能够准确无误出票。若出现游客自身提供不实的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号码(儿童的出生年月日),导致无法登机或乘坐高铁或火车而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游客自行负责!旅客在出团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儿童须户口本),在办理登机、乘坐高铁、火车及入住酒店时均需出示。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 老人、孕妇及未成年参团: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由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 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5 岁以上老人需看护人陪同并签署免责书。孕妇请谨慎出游,建议不参与,否则,旅游期间发生一切后果由游客本人承担。
4.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5. 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发生意外事故,以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
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6.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但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火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 7 日以内(含第7 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 7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0%;出发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80%;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如果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
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 7 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和火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
7. 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航班、高铁、动车、游船以及实际行车时间为准,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空公司实际的出票时间和出票状况调整本行程的高铁时间或调整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游览的景点,最终游览行程以出发当天派发的行程为准!客人对高铁进出站点及时间或游览顺序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时向我社工作人员说明,否则我社有权按上述情况出票!
8. 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各地段的接待质量,旅行社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再投诉者,请恕我社不予受理。
9.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飞机及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