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购物特别约定):
1. 本行程中含有自费及购物(具体安排详见行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程中自费及购物项目安排遵循双方自愿原则,旅行社不存在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参加的行为;
2. 旅游者有权利同意或不同意参加上述安排,如不同意者,旅行社将妥善安排。
3. 上述行程安排中涉及的自费项目的费用由本团导游代收。
本人已知晓并确认本团行程中有自费及购物项目的安排。
游客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声明:
1) 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0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0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可能拼入其他组团社游客、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出发地:深圳 目的地:桂林、阳朔。
3) 行程中均无安排全陪或领队随团服务,集合地点及火车站有送团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乘车服务。
4) 请您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5) 游客在旅游期间需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因自身过错、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现金、首饰、贵重设备等)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6) 酒店住宿按床位安排,有可能出现单男单女,如遇此情况我社将安排同性别游客拼房住宿,如客人拒绝此安排,则游客须另行补足单房差。
7)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旅游车辆严禁超载,执行一人一正坐的规定。未成年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8)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9) 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此行程为我司综合包价产品,若按景区规定持老人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免票政策,我社将按照采购团队成本价格给予退还。
10) 敬请各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意见书,我社将以游客亲自填的意见书,做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
11) 如游客餐饮有特殊要求(如素食、民族禁忌等),烦请提前告知,以便安排。
12) 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晚上尽量减少外出,如果一定要外出,请携带好酒店名片结伴出行,且22:00之前务必返回酒店,自由活动期间发生任何问题游客须自行负责。旅行社导游会提醒客人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客人自负,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4) 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2-80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保费不变,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15)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以上行程及产品说明之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同意并遵守约定及旅行社安排。 客人确认签名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