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1.行程表所列的航班资料、交通、酒店住宿、膳食及景点顺序等安排,以最后确认的航班及日本现地旅行社的安排为准。
2.日本团体旅游签证,全国各地签发护照均可申请(非粤,琼,桂,闽签发的护照需要提供在上述四省区的暂住或者居住证件)。按领事馆要求,团体旅游签证的客人都必须跟团进出日本并且要随团旅游, 绝对不允许中途离团或延迟回国。若发生此类事件,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需离团活动的客人请在团队出发前10个工作日向旅行社申请个人旅游签证)。
3.上述行程中航班、城市、景点、餐厅可能因为天气、交通管制、突发事件、临时休业等客观、不可抗力原因需做顺序、替换等调整;因上述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
4.如客人获得签证后,出团前我公司将保留收取每位客人签证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人或以上的权利。团队结束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特别说明】:
1.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不能相比;另日本温泉酒店同样不设星级,以提供日式房间为主。如住房出现单男单女,领队有权调整夫妻间,否则请按酒店规定交付单人房差费用。
2.如因客人个人问题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在机票未出情况下收取签证手续费每人人民币1000元,(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如全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申请退税,已使用不接受退税申请.因此,客人同时需承担机票或酒店取消费。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旅游合同相关条例处理;
3.占床小童与成人同价,12岁以上小童按酒店规定必须占床,与成人同价;(1/ 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12周岁的小童, 超过12周岁必须占床! 若12岁以下儿童占床按成人收费!
2/:若你选择1名成人携带1名12周岁以下儿童,且儿童为不占床,房间内会有另外一名成人或相同情况(1名成人+1名不占床儿童)的客人入住; 可能引起不必要麻烦;3/: 由于日本国情,日本酒店床相对较小,带儿童睡一张床会带来不便,请酌情考虑);
4.自备签证减RMB200/人,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入境,我司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港澳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护照上必须检查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5.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司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无论是团体签证的客人还是自备签证的客人,在日本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团队签证不得离团,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6.香港往返团队如于蛇口/福永港乘船前往香港机场,如遇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船期取消,改坐巴士从陆路口岸过关往香港机场,是没有退税的,则游客需补车费约¥80元/人;
7.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我司在7个工作天前(含7天)通知旅客延期或者取消旅游,我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客人可改期或要求全额退款。
8.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服务至晚上八时,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景点集合迟到导致整团需延长巴士服务,按日本条例,需每小时付日元10,000给司机作延长金, 此费用将由客人承担!
9.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客人不得有异议;
10.各花卉或红叶等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
★如遇天气因素而影响花期,将更改景点,请见谅!
11.具体酒店、航班安排在出发前通知书告之;
12.如航班延误或取消、天灾、战争、罢工、签证延误等不可抗力情况,我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13.暑假,樱花,红叶期间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略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敬请客人配合!
14.如遇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15.因客人自身问题而不能在中国关出境或在日本入境,则所有费用,恕不退款。
16.年末, 年始及假期, 价格将会有浮动,如日元汇率大幅浮动,报价会作适当调整
17.团队人数我司会以旅游车辆的坐位数合理分配,散拼团不得对团队人数提出异议。
18.收客人数不足15人,会在出发前10天通知客人(含出发当天),客人可选择延期、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恕不做出赔偿;
19.如遇日本酒店极为紧张的日子, 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会作出如下退款安排:
20.成田或关西机场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50/人/晚;大阪或东京或札幌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100/人/晚,不住温泉酒店改为入往市区同级酒店可退100/人/晚
特别约定:现航司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出票,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1000元/人的违约金;出团前14至9个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50%的违约金;出团前8至4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70%的违约金;出团前3至1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5%的违约金;出团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 。
【特别提示】:
·上述行程中之游览内容,涵盖城市商业闹市区、主题公园、海滨、山区、温泉旅馆等区域,旅行者应遵守当地规定,注意安全。
·上述行程中之行程距离、时间仅供参考,若遇天气、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时行车时间会延长。
·日式温泉为男女分开的公共浴场,禁止穿泳衣入内。泡温泉前,请先在淋浴区内将身体洗干净后方可入浴。
·日本气候接近上海,气温比广东地区低,富士箱根地区天气变化多端,游客出行请备好防寒衣物。
·日本时间比北京时间快1小时,电压是110伏特,酒店内自来水可直接饮用。
·行车时间仅作参考,具体行走时间以当天气候情况及当地交通状况为准。
·为防范风险,减少灾害、意外事故等意外事件给游客带来损失,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我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游客可从业务人员处购买意外险。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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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特色(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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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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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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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免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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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药品、日本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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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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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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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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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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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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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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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约定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