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邮轮报价的特殊契约:
邮轮行程确认后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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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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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需支付15000元/人定金以保留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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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出发前60天及之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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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损失费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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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出发前59-40天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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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损失费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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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出发前39-25天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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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损失费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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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次出发前24天及以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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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需支付损失费为全额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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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乘坐邮轮的特殊契约:
1、船票一旦付款确认, 则不能改期、退票、改签、更名(被拒签除外)。
2、承运方保留调换乘客舱房的权利,在有益或必要的情况下,船长或承运方可能随时调换乘客床位。
3、承运方不保证邮轮将在广告宣传中提到的每个码头停留,亦不保证将会按照任何特定航线或时间表航行。船长和承运方拥有绝对权力变更或替换广告宣传中提到的时间表、码头、旅程表或航线,或替换其它船只,而且无需通知。如果计划中登船或离船的码头被更换,承运方需决定并安排将乘客送往更换后的码头,而且不收取额外费用。
4、船上出售固定价格的酒精饮料,包括葡萄酒、烈酒、啤酒或其它酒类。乘客不可以将任何酒精饮料带到船上并在旅程中饮用,无论是在自己的船舱内还是其它场所。承运方和/或工作人员有权没收乘客携带上船的酒精饮料。
5、酒精饮料、鸡尾酒、软饮料、矿泉水以及所有医疗费用、所有独立承包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都属于额外收费。(除非另行规定包含在乘船游览中)
6、每位乘客可以携带两个衣箱和两件手提行李上船。所有行李必须打包严实并贴上清晰的标签。如果行李没有全部贴上标签,承运方在运送过程中对行李的丢失、损坏或延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果船只因任何原因被阻止或妨碍航行或从事正常作业,承运方有权将乘客转运至其它船只,或在得到乘客同意后通过其它运输方式送往乘客目的地。
8、乘客需在计划起航时间前至少两小时抵达,以便完成所有登船前的手续和安全检查。
9、任何贵重物品,例如钱款、可转让证券、贵金属制品、珠宝、艺术品、照相机、电脑、电子设备或任何其它贵重物品,如发生丢失或损坏,承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它们系交予承运方负责保管,而且交存时已书面明确规定了高于申报价值的限额,而且乘客已经申报物品并支付额外保管费用。
10、如果承运方认为乘客携带的物品或包含于其行李中的物品是危险品,或可能对邮轮或船上人员带来危险或不利,则承运方有权没收前述物品。
11、为了安全考虑,承运方有权随时搜查任何舱房、床铺或邮轮的其它部分。
12、为了确保船只能安全地运载乘客,并根据国际、欧盟或国家法律制定的相关安全要求或主管当局(包括船旗国)制定的相关安全要求,乘客需保证其适合在海上旅行,并且其行为或健康状况不会对邮轮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其他乘客造成不便。承运方保留拒绝以下乘客登船的权利:未上报患前述残疾的乘客、承运方和/或船长认为不适合或无法进行旅行的乘客或身体状况可能对承运方、船长或船上其他人员造成危险的乘客。如果承运方、船长或邮轮医师认为某乘客因任何原因其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或有可能导致其健康或安全受损害,或有可能在任何港口被拒绝登岸,或有可能导致承运方负责照料、看护乘客或将其送回国内,则承运方或船长有权采取以下行动: (i) 在任何港口拒绝乘客登船; (ii) 在任何港口令乘客下船; (iii) 将乘客转到其它床位或舱房; (iv) 如果邮轮医师认为有必要,可以安排或限制乘客住在邮轮医院,或可以将乘客转到任何港口的医疗机构,费用由乘客自行承担;(v) 进行紧急抢救并施以任何麻醉剂、药物或其它物品,或允许和/或强制乘客在任何港口前往医院或其它类似机构,只要邮轮医师和/或船长认为前述措施是必要的。
13、强烈建议处于任何怀孕期的孕妇在旅行前先进行医疗咨询。因安全因素,承运方不可以搭载截止登船时怀孕期满24周的孕妇。承运方保留要求处于任何阶段的孕妇出示医院证明的权利,而且如果承运方和/或船长认为乘客在旅程中不安全,则有权拒绝乘客参加旅行。
14、为了安全考虑,船上严禁携带食物和饮料。登船期间将对所有乘客的行李物品进行仔细检查。以下物品允许带上船:个人卫生用品、清洁产品、乳液、液体药品、婴孩用品及婴孩食品、有医生处方的保健品。航行期间乘客在停靠港口 购买的当地食品将由 船方代为保管,于航行结束返还乘客。
15、起航前或起航后,无论船只是否已经绕行或超越目的港,如果出现任何承运方可控范围之外的因素并已妨碍或阻止承运方履行义务或履行后续义务,或为了船只的管理和/或安全,船长或承运方认为需要终止乘船游览,那么承运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新闻广播或其它任何适宜的方式通知乘客并终止乘船游览。如果航程在上述情况下被终止,承运方对乘客不具有任何责任,乘客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根据欧共体理事会1990年6月13日指令第90/314/EEC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根据航行合约之规定反对组织者。起航前,如果承运方认为为了船只或船上人员的安全考虑必须取消航行,则承运方有权取消航行,即使无事先通知。
16、不接受无人陪同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乘客受到航行合同及公司承运条件中所有条款的约束。如果乘客想要携带任一低于年龄12个月的儿童上船,公司强烈建议应向儿童医师医学咨询该儿童是否适合国际海洋旅行。
17、如果乘客或由乘客负责监护的任何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与乘客一起旅行的18岁以下的儿童,故意或因疏忽或不作为而导致船只和/或船上家具或设备或其它任何属于承运方的财产受到损坏,则乘客应当为前述损坏承担责任并赔偿承运方的所有损失。
18、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天灾、罢工、破产、分包商不履行义务、或其它承运方可控范围之外的事件、或任何不同寻常的且/或不可预知的事件,而导致的任何损失、伤害、损坏或无法航行,承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
此行程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
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
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3-3.5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故国际段航班在当地下午15点前(含15点),晚间21点前(含21点)起飞的,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若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准时办理登机手续,组团社概不负责,且团费无法退还,后续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
4.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及时间仅供参考,航空公司会临时就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可能;航班时间后缀+1是指第二天抵达。
酒店标准
1.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 欧洲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意大利酒店的早餐都比较一般,相对其他欧洲国家来说,显得量少而且简单,入乡随俗请您理解;
3. 欧洲的三、四星级酒店大堂都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两个人和行李,大部分酒店没有电梯;
4. 欧洲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5. 按照欧洲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1.2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欧洲酒店床普通尺寸90厘米X190厘米) 行程如遇展会,酒店将远离市区或变更住宿地点。
6. 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交单房差入住单人房(欧洲的单人房一般指房间 里面只有一张90厘米左右的床)。
7. 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欧洲各国普遍纬度较高,夏天没空调室内也较为凉爽,敬请多多理解!
8. 欧洲酒店房间设备简单,不设牙膏牙刷拖鞋,转换插座,敬请自备。客人需自带日常用品, 如拖鞋、牙膏、牙刷、洗头水、沐浴露及吹风机,转换插座等。如需在酒店房间喝热开水,客人请自带烧水器。
退餐说明
1. 欧洲部分城市、城镇没有中式餐厅,将退客人餐费;
2. 欧洲有些城市的中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将退客人餐费;
3. 团队行程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无法安排中餐厅用餐, 将退客人餐费;
4. 酒店房费含早餐 ,客人放弃酒店安排的早餐,无费用退还。
保险说明
1. 我社所上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医疗30万;推荐客人根据自身情况额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以更全面保障旅客利益;
2.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旧病复发,且在出团日前180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移植手术复发、孕妇、精神病发作等等);
退费说明
1. 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我社将无法退费用予您,希望您能够谅解;
3.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每人可减签证费:申根¥600 、英国¥800。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的游客须同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台湾同胞携带台胞证出入出境。若因为游客没有携带原因导致出入境有问题,则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负责 ,组团社概不负责。
行李说明
1.领取行李时如发生行李遗失或损坏的情况,请及时告知导游,由导游协助向航空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如客人前往机场取行李,交通费用客人自理。行李托运时,贵重物品、常用物品、药品、御寒衣物等请随身携带,尽量不要托运。行李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组团社将协助客人跟进后续工作,但组团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国际航线经济舱每人免费托运行李一件及携带手提行李一件。托运行李重量20-30公斤不等,尺寸三边之和 ≦ 158CM;手提行李重量不超过5KG,尺寸三边之和≤115CM(具体行李限额请登陆官网查询)。如行李超过各航空公司规定,航空公司将要加收高额的行李费。不占座位的婴儿机票不享受与成人旅客相同的行李限额。护照,机票,现金等贵重物品及护照请随身携带,切勿收藏在行李箱中。剪刀、水果刀及所有金 属物品及摩丝等一类物品务必请放在拖运行李中。
销签说明
1.按照欧洲各使馆现行规定,会抽查团队部分或全部出团客人回国后面试销签。使馆会在团队出团后予以通知,抽查到的客人必须按照使馆通知时间亲自前往使馆。若客人被抽到销签面试,请客人配合前往,否则将列入黑名单。
2.部分使馆通常会待客人回国几天后才通知面试消签,此种情况较难理解,但实属使馆现行做法。
3.欧洲使馆规定,凡在旅行社参团办理团队签证的客人须在回国抵达中国境内时将护照、全程登机牌/行李托运牌交回使馆销签 。护照销签时间取决于各使馆的工作进度,由于旅游旺季或有大型活动等原因,使馆的工作量很大,销签的时间会长些,请客人予以理解并做好这个准备。
4.请务必保管好全程登机牌,并核对姓名拼写,发生姓名错误请及时告知导游,及时补救。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证明或姓名不正确,请抵达中国后配合旅行社第一时间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果不能当即销签,使馆将会通知面试核销签证。
5.当您从欧洲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唯一凭证。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导致使馆要求您面试销签,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6.前往领事馆面谈和面试销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组团社不负责任何费用!!!
购物及退税说明
1.购物为个人行为,游客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一定仔细地检查商品的质量。旅行社不负责办理退换商品。
2.购物退税是欧洲国家的一项政策。为了保证游客的利益,请游客保管购物的相关票据。
3.如果海关、机场等原因(飞机晚点、银行关门、海关检查时间紧迫等)不能及时退税的,旅行社不负责办理退税业务。
4.欧洲购物可以享受约8%-16%的退税。任何一种退税方式都存在风险,请务必详细阅读《欧洲购物退税指南》,并认真根据领队指引完成每一步退税手续。欧洲当地的退税按欧盟退税法规操作,流程复杂,任何一项步骤发生问题都会导致退税失败。能否退税成功并不取决于导游或旅行社甚至商店,因此组团社对退税失败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
温馨提示
1.根据欧盟入境相关规定,欧盟入境国海关边检人员将检查旅客现金是否足够旅程期间的开支,建议每位团友随身携带800-1000欧元/人现金,避免因现金不足而被拒绝入境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欧洲同中国时间时差:夏季(3月27日-10月)六小时;冬季(11月-次年3月月27日)七小时(个别国家不同地区也会有时差,均以当地到达时间为准);
3.欧洲的平均气温参照如下,请客人留意气候情况及准备合适衣物。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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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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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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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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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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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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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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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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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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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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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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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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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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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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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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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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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10.4
|
12.5
|
12.3
|
10.2
|
7
|
3.9
|
1.9
|
最高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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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13.7
|
15.3
|
18
|
22
|
25.6
|
28.6
|
28.7
|
26.0
|
22
|
17.2
|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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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欧洲有关法律规定,司机工作不得超过9小时(包括用膳、景点参观的时间),旅行车每行驶4小时必须休息45分钟。同时欧洲交通安全法规对旅行车行驶时间和速度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车上乘客必须 佩带安全带,敬请理解与配合。
5.长线旅游舟车劳顿,请团友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并根据身体状况选择行程中的景点项目,在游览时特别注意安全。(如有心脑血管疾病应谨慎选择登山项目,过于疲劳时谨慎参加夜游项目)。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客人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不要接受或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防止意外发生。
6.欧洲小偷国际驰名无所不在,大部分酒店餐厅、大堂是小偷经常光顾之地,抢劫也时有发生,因此护照、机票、现金及一应贵重物品必须贴身携带,并妥为保管。贵重物品紧记随身带,袋包应保持在视线范围内,不要留在旅行车或酒店里,也勿交托他人保管。谨慎与陌生人交流,防止诈骗、盗抢、抢劫事故发生。
7.离开飞机、酒店、餐厅、旅游巴士等公众地方时必须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欧洲法律规定,酒店及旅游车内遗失物品,由游客自己负责,组团社概不负责!
8.请游客在出团时请随身携带护照原件(客人自行保管)、身份证原件(暂住证原件) 、未成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行程中若客人的护照出现遗失或者被盗,导游会尽快协助客人办理好证件,但补办护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组团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旅游期间请注意安全,留意集中时间与地点。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游客登山或参与活动中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进行,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以及自身身体无法适应的活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在水上(包括河,湖,海)浏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不要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险河道,听从专业人员指引。在海边,酒店泳池等景点或场所请客人注意安全,不要随意落水游泳,客人自行前往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11.乘坐缆车或者其他马车等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到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候,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12.旅行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喜欢喝酒的客人在旅途中应该严格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要超过本人平时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以及造成自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13.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者随意跳楼;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
14.游客若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应告知导游,并且保留好导游的联系方式。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房卡片上游酒店电话地址,电话或者抄写酒店地址或者电话,如果你迷路,可以按照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安全顺利返回。建议客人晚上不要外出游玩,避免有意外发生。
15.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客人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16.意大利海关规定,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意大利时,所携现金超过1万欧元、商品价值超过300欧元(经海路或空运为430欧元,15岁以下儿童为15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超出部分需依法缴纳关税,缴纳货款21%的金额。如未申报,可作罚款或没收处理。
17.游客的签证做的是团队签证(ADS),客人持此签证的护照要遵循团进团出的原则,如果客人单独持此签证的护照办理入关手续,将会被移民局遣送回国,若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
18.中国出入境规定:根据中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旅客出入境可携带的人民币现钞20000元以下。外币现钞可携带出境数量以折合5000美元以下。出入境旅客携带的人民币现钞或外币现钞如超过上述规定的限额,必须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如果超量,又没主动申报,海关将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理。请客人自行兑换欧元。另请准备具有国际通用的visa、master信用卡以便退税使用!
18. 65岁以上老人需签署免责书,70岁以上老人需提交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