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16人,如收客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会提前5天更改线路出行或延期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不足16人时出团,我社将安排优秀领队兼地接导游。(※团队人数我司会以旅游车辆的坐位数合理分配,散拼团不得对团队人数提出异议。※不足9人时出团将会安排小车,不派领队)
由于日本国情的关系,日本酒店的床相对都较小,带儿童睡一张床可能会带来不便,请酌情考虑;7周岁以下(不包括7周岁)不占床小童优惠2000元,7-12周岁以下(不包括12周岁,7-12周岁小童必须占床)小童占床优惠500元(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7周岁的小童)。若一成人带一未满7周岁儿童参团,则小童应占床为宜。
全程酒店正常情况下均为两人一标间,如报名时未提前告知,我社将自动安排您与其他同性别客人拼住。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有权拆夫妻或者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由于日本国资源有限,如所安排酒店旺季或标间爆满,我公司有可能安排两家酒店或会自动提升为单人房给各位客人(每人一间),不加收任何费用,在此告知。
客人如需要求享受单人房,我社将加收单人房差(日本单人房非大床或双床单住),单人间房型(房间内只有一张90cm-110cm不等的单人床)。
为了保证游客的旅行安全,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由于接待条件有限,不接受孕妇及80周岁以上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同行的人士参团。
65周岁以上人士,有特殊疾病或病史的客人参团,请报名前务必告知旅行社,此类客人参团需签免责协议,亲人陪同,以及购买含海外紧急救援的意外保险,敬请配合!!
特别说明:
日本酒店不设官方星级评审制度,无法与国内酒店星级相对应。行程中所标示的星级标准为日本业界的参考标准,当地4星相当于国内网评3钻、当地5星相当于国内网评4钻、5星国际相当于网评5钻,敬请留意。
根据日本的规定,凡身上有纹身者不可进入公共温泉,敬请留意!
暑假,樱花,红叶期间是当地旅游旺季或是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情况,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如因餐厅爆满或交通堵塞,行程中自费餐,导游将会以实际情况调整用餐时间,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由2024年4月份开始,巴士服务时间为10个小时,巴士每天服务至晚上七时。
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否则签证自动无效。无论是团体签证还是自备签证的客人,在日本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离团费用1000元/人/天(半天也是按照一天收取离团费),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协议,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力解决,但不承担责任。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港澳台护照前往日本国免签证,但迁移未满7年的身份证书或旅游证,不拥有永久居住权利,前往日本国必需要有日本签证才能出行;可自行办理日本国签证,或委托旅行社办理日本签证;
港澳台免签客人:必须自行带上护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回乡证(香港/澳门)或护照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台胞证(台湾)。外籍客人(免签或非免签国家):外国护照请确认您有多次往返中国签证,并自行处理前往日本的签证相关问题。如因您的回乡证过期,台胞证过期,中国签证过期等原因,导致不能出行,我司不承担责任,费用不退。如相关证件有涂改、破损以及护照未达到有效期6个月以上,均为无效证件;
如因客人个人问题导致如下情况:①机票未出的情况下拒签,需收取签证手续费及机位定金人民币1500元/人(樱花、寒暑假、春节、国庆等大假期需收取定金3000元/人),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②因客人自身原因而不能在中国关出境或在日本入境,则所有费用,恕不退款。③如行程过程中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不退任何费用。膳食由我司预先安排的餐厅,如团友不共同用餐,将不能退费,视为自动放弃!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领馆签证延误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如导致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反馈时效:我们的接待质量将以您和您参加的团队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若您在游程中未提异议我们将视为对全部行程安排及服务质量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们地接方无法帮助您处理,故请在游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及时将自己的想法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由衷的感谢您为我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特别约定:
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1500元/人的违约金(樱花、寒暑假、春节、国庆等大假期需收取定金3000元/人);出团前14至11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70%的违约金;出团前10至8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5%的违约金;出团前7至6个工作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出团前5个工作日至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全额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