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团资料:
有效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无破损及涂画,且除备注页不少于4页签证空白页);
如客人前往目的地曾经被该国拒绝入境或者列入黑名单,请勿报名,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客人承担。
如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如期出行,对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别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 :
行程顺序以当地接待旅行社视实际情况安排为准;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 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 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不接受孕妇报名, 如有隐瞒, 产生意外,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客人须按行程随团出入, 切不可擅自离团, 旅途中客人不允许私自离团。
团队如出单男单女, 不保证夫妻同住, 我社有权按人数情况安排住房, 客人不得有异议;
●特别说明:
1、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 没有挂星制度; 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 普遍比国内同级酒店略差一点; 国外度假村是根据规模大小、 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 无星级参考标准; 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 属于该网站自己标准;
2、 客人须按行程随团出入, 切不可擅自离团, 旅途中客人不允许私自离团, 如必须离团活动, 须现付新加坡地接 800元/人/天, 马来西亚地接 600 元/人/天, 离团期间个人人身安全及财务安全自负。
3、 如遇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临时调整, 我社将以实际航班时间安排旅客用餐, 但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4、 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 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 不接受预订。 如有退团, 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 如有单数报名,请报名时注明单男或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 若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拼住的, 客人须在出发前补足单房差。
5、 此团价格是航空公司和地接社给予散客团队的特殊优惠, 包团不适用于此价格, 报价另议。
6、 本公司向新加坡移民局提供游客的新加坡签证担保, 有权利在出团前向个别客人收取 10000 人民币的担保金,客人如有异议, 请在报名时申明。
7、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 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 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我司在此尽到提醒义务, 责任险不承包自由活动期间的保险责任。
8、 上述行程中航班、 景点、 酒店、 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 交通管制、 临时休业、 罢工等突发时间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 取消或更换; 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 行程更改、 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 适当处理。 若因此而产生费用, 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9、 出于签证担保和安全等原因, 行程过程中客人不允许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 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 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 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 由客人自行承担, 我司不担任何责任, 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
10、 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 若虚假填写、 不填写默认为无接待问题, 回程后再行投诉, 我社将不予受理。 如对我社接待不满意的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相关人员联系, 方便我社协调处理
11、 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地址: 东陵路 150 号新加坡 247969 邮区 ( Embassy of the P. R. China in Singapore 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247969) 电话: 64712117(一般咨询) 92971517(仅限紧急领保求助, 不接受证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