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护照原件(请确认护照有效期在回国后至少还有半年有效期,并确保有足够的签证页),如护照有破损,请及时更换。
2、半年内的近期大一寸彩照2张(仅限白底)
●特别提醒:
1、护照出生地或签发地为新疆客人请附上清晰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正反面)
2、18岁以下客人,与父亲或母亲同行的,须提供出生证及全家户口本复印件
若没有父母任何一方同行,需再提供父亲或母亲出具的委托书(须父亲或母亲签名方为有效)
3、我社有权在出发前向非深圳户籍客人收取新加坡签证担保押金¥6000/人,随团返回中国后即时退还,有异议请于报名时申明。
4、郑重申明: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
出行警示及说明:
1、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不接受预订。如有退团,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因客人自身原因被中国海关拒绝出境或者被目的地国家拒签入境,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所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本公司保留具体行程适当调整的权利,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等),作自动放弃处理,不退任何费用。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2、如有单数报名,请报名时注明单男或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拼住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足单房差。
3、东南亚酒店的行业标准普遍比中国国内略差一点。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信息未必准确。行程中安排的酒店请参考下面的备选酒店简表,最终确认酒店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4、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5、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6、出于签证担保和安全等原因,行程过程中客人不允许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并交相应离团费。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
7、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电话:0065-64712117(一般咨询)
使馆地址:东陵路150号新加坡247969邮区(Embassy of the P. R. China in Singapore 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0065-92971517(仅限紧急领保求助,不接受证件咨询)
温馨提示:(请务必仔细阅读)
1.在新马,车辆都是靠左行驶的,这点与中国刚好相反,请游客务必注意,在过马路时一定要留意车辆的行驶方向,不要弄错。
2.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出入境相关手续。
3.境外购买东西时请您务必谨慎,请在付款前仔细查验,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购买后妥善保管相关票据。
4.如产品回程返回香港,在香港入境时仅凭护照和机票即可获批最大7天的在港停留期,无须持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本条款仅适用于持中国护照的客人)
4.非深圳常住居民参加本产品,为不耽误您的行程,敬请在出团通知书指定集中时间前至少120分钟到达深圳,并于途中与领队保持联系。
5.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出行相关费用恕无法退还。
6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泰新马各大商场均能使用。建议团友出团时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除了使用安全外,汇率比使用现金更有优惠。
7.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
8. 游客在新加坡必须随时保持环境卫生,随地吐痰、弃物要被罚款1000新币;在冷气场所及公共场合不可以吸烟
9,飞机上:航班座位编排按姓氏英文字母,座位如不在一起时,在飞机起飞后再自行调整。飞机起降及 用餐时,座椅靠背需放直。
NO SMOKING即禁止吸烟,FASTEN SEAT BELT 即系上安全带,非必要时勿随意走动,为了安全请务必遵守。
补 充 协 议 书
甲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护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新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团号:______________),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本协议所约定之购物项目,均为甲方主动要求增加,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甲方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双方签约的购物活动,将在行程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您可自由选择。
3、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请您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您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您自身承担。特别提醒您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由您自己选择决定。
5、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您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此条不适用境内游)
6、根据甲方要求增加的具体项目:
购物项目说明:
购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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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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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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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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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展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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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红、蓝、黄宝石首饰,钻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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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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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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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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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特产红花油、狮子油、鳄鱼油、铁树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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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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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A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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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黄、黑宝石首饰钻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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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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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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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土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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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革阿里、千里追风油、肉骨茶、咖啡、当地各色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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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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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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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各种口味的巧克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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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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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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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乳胶制品、橡胶枕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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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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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您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我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不可其他人代签。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