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 签证需要护照有效期达6个月以上,并有足够的签证空白页使用(以及近三个月内的2张2寸彩照,办理护照费用自理),如客人护照上有“DT”字样,须送北京办理签证,费用另计,;
● 泰国移民局规定,进入泰国请准备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现金备移民局检查,为了杜绝非法移民和非法劳工,泰国移民局要求每位旅泰游客携带不低于5000人民币现金,以保证在旅泰期间有足够的生活费。抽查到未携带足额现金,移民局有权拒绝你入境。
● 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证件最好交酒店保险箱寄存;为了团友的人身安全,行程中不允许离团;
● 酒店安排为标准双人间,如出现单男单女,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如客人要求全程住一间房,需补交单房差费用;
● 东南亚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
● 境外活动期间或转机期间因交通延阻、天气、临时休业、罢工、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所产生的额外
● 所有团队机票,一旦误机或出票后因客人个人问题不能参团机票款及机场税均不允许退税。
● 集体过移民局、边防、海关,要听从领队安排,请不要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陌生人带行李,以防被人利用。
● 行李托运
(1)每人允许免费托运行李一件(重量不超过15公斤),可随身携带行李一件(尺寸不能超过2寸x14寸x 9寸,重量不超过7公斤),请将贵重及易碎物品或需随时取用的物品放在随身行李内,如有遗失或被偷、抢,旅行社不负任何责任;
(2)遵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指引,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凝膠及喷雾项物品的容量不得超过100ML,如过量请托运;
● 水上活动安全提示
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孕妇、以及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症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活动而引起意外发生,旅客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乘船注意:搭乘船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严禁坐在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受伤。
游泳注意: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界线的范围。
●温馨提示:若出游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谢谢配合。
补 充 协 议 书
甲方(游客):________________护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泰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团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旅游合同(团号: ),现就相关购物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1、本协议所约定之购物,均为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无任何强制行为。相关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2、本协议约定的购物不影响或干扰旅游合同中的基本行程,甲方可自由选择购买。
3、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旅游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因参加购物超时或其他原因导致额外费用产生、基本行程遗漏等情况,后果自负,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5、乙方特别提醒甲方:谨慎购物、理性消费,是否购物消费自己决定。
6、甲方应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物品种类、物品数量、关税、退税、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有疑问时请咨询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所购物品或银行卡被旅游所在地海关或其他监管部门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补税、扣押、冻结、罚没等)乙方不承担责任。(此条不适用境内游)
6、甲方自愿参加的购物如下:
协议购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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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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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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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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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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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石、黄宝石、蓝宝石戒指、吊坠、首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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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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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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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鳄鱼皮、珍珠鱼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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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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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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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毒丹、蛇油丸、风湿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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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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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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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本土乳胶产品(枕头、床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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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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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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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丝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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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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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以 币/元为单位。
购物说明:
1、甲方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参加购买,凡在约定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所购商品确有质量问题,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天内与乙方联系退换(食品、药品及已拆装使用后的商品除外);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乙方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自行前往的非约定的购物店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备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须甲方本人签字,他人代签无效。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