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包含:
●酒店住宿费(备注: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 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最后出现单人无法拼住,客人需配合我公司协调,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齐单房差。)
●行程表所列用餐费用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全程国际机票及全程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领队、导游、司机等司陪人员的基本工资
●最高保额50万旅游意外险(2周岁以下、80周岁以上人士恕不受保/具体保险金额以保险细则为准,如下:意外伤害保额:人民币30万元/人;急性病身故保额人民币10万元/人;医疗费用保额:人民币5万元/人遗体遣送费保额:人民币5万元/人;
团费不包含:
●签证费2016年12月1日—2017年8月31日泰国签证提前送签免签证费,手续费收费标准可参考行程首页价格表温馨提示;落地签250元/人(含快速通关小费)
●行程未包含的项目和所有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司陪人员额外小费300元每人
签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护照原件(距离出境日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及除备注页不少于2页正反空白面)
●半年内的近期2寸彩照2张(不限底色)
泰 国 游 须 知
天 气:热带季风气候,炎热潮湿,3-5月为热季、6-9月为雨季、10-2月凉季;全年平均气温在28度,请旅客做好防晒措施;
行 李:手提行李每位限携带一件,规格不得超过56CMx36CMx23CM(22寸x14寸x9寸)寄舱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44磅)为准;
海 关:旅客可携带一般自用品入境,唯以合理数量为限。出入海关时,请听从领队之指示配合团体行动,以免与团体走散,影响出入海关之时间。
衣 物:泰国大皇宫对服装方面要求较严格,不能穿无袖上衣、短裤、拖鞋。
时 间:泰国时间比北京慢1小时;
电 压:一般酒店采用220伏特及110伏特电源(两脚扁插);
货 币:泰国货币单位为铢(BAHT);RMB100约450铢(以当日汇率为准);
语 言:泰国通用语言为泰语,英语是主要的商用语言;
通 讯:中国全球通在泰国也可以使用;
应带物品:酒店出于环保因素,无论星级,均须自备牙膏、牙刷、拖鞋、电吹风机等个人生活用品;酒店一般都备有游泳池,请自带泳衣等用具;
药 品:请团友自备晕浪丸、保济丸、感冒药、止痛片等常用药物,以备不时之需;
小 费:泰国是一个习惯收取小费的国家,一般酒店服务生提行李、送水、整理房间均要给20铢;行程中按摩小费约为100铢/位,骑大象给象夫小费约为50铢/位,全程导游司机小费¥300元。
注 意 事 项
1、请紧记旅程中集合时间及地点,团体游览务请准时,旅程中若遇特殊情况而须调整,当以领队安排后通告为准。
2、飞机上:航班座位编排按姓氏英文字母,座位如不在一起时,在飞机起飞后再自行调整。飞机起降及用餐时,座椅排背需放直。NO SMOKING即禁止吸烟,FASTEN SEAT BELT 即系上安全带,非必要时勿随意走动,为了安全请务必遵守。
3、酒店住宿:到达饭店大厅内等待分配房号、钥匙时,请保持安静。标准房间二人一间为原则,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情况,旅行社有权采取加床措施。外出时务必交代清楚或将钥匙放置于柜台,以便同房者使用。个人财物自行妥善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旅行社概不负责,贵重物品可交酒店柜台存放于保险箱(免费)。请勿在饭店内或房间外之走廊大声喧噪或衣冠不整走动。退房时请将私人电话费、饮料费等个人消费至总台结清,离开酒店外出逛街请携带酒店名片,以备迷路备用。为避免不必要之尴尬情况,请勿擅取酒店内任何物品,若要留为纪念,请向酒店购买。
4、搭游览车时,请注意车子公司名称、颜色、车号,以免停车时找不到车子,请保持车内整洁,旅游巴士上禁止吸烟。约定上车之时间,请务必准时集合上车以免影响旅游行程。
5、购物须知及免税烟酒:以观光为主,若看到喜欢或合适的物品,请速决定是否购买以免影响团体旅程时间。
6、根据国际惯例,在得到正常服务的情况下,建议游客赏赐领队、导游、司机等司陪人员小费,游客每人每天¥50元。泰国是一个习惯收取小费的国家,一般酒店服务生提行李、送水、整理房间均要给20铢小费;行程中SPA小费约为100铢/位,骑大象给象夫小费约为20铢/位
游客报名前的重要提示
● 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不接受预订。如有退团,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后退回少部分团费。该团保证为我社自组团,保证10成人即可出团,不够10人则自动延期。
● 泰国机场落地签证办理柜台,分两个通道:1快速通道,向移民局工作人员支付¥20/人左右小费,可快速通关;2普通通道,无须支付小费,但是通关时间较慢。
● 依照《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迫客人购物、不能强迫客人参加自费活动。游客如有购物需求,可主动向导游提出协助请求,也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安排购物。曼谷-芭提雅之间设有游客休息站,休息站内设有商店贩卖土特产,请慎重购买。
● 非中国大陆公民参团须加收非大陆公民的附加费¥600/人(航空公司及酒店对大陆公民有特别优惠)。
● 此团价格是航空公司和地接社给予散客团队的特殊优惠,包团不适用于此价格,报价另议,谢谢合作。
● 行程上的航班为参考航班,如对航班有特殊要求,请及时和工作人员落实此团的准确航班,以免耽误行程。
● 东南亚酒店的行业标准普遍比中国国内略差一点。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信息未必准确。行程中安排的酒店请参考下面的备选酒店简表,最终确认酒店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 泰国移民局规定,每位入境的游客需携带人民币至少五千元, 入境会抽查(仅备检查,不会作为其它用途)
● 海關規定:每人手提不得超过一條菸、一瓶酒,否則被處罰款。
● 根据《旅游法》,行程过程中客人严格禁止离团(自由活动时间除外),如特殊情况必须离团,须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伤害损失。
● 境外旅游期间财物请随身保管,车上不可放贵重物品,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记住导游和领队电话确保可以随时联系。
● 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时间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 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地址:57 Rachadaphisek Road, Bangkok, 10400 Thailand电话:02-2450088 传真:02-2468247
● 香港移民局有权拒绝孕妇入境(无论怀孕几个月),参团时一定有留意!
行程协商一致协议书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的旅游购物商店及自费项目内容如下:
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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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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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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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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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城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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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宝石及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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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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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宝石都有国际认可的质量保证书,享有泰国珠宝公平协会提供的购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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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特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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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特产、橡胶制品、橡胶枕头、燕窝、腰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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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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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商品,请游客货比三家,择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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