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 团费已含:国际往返机票、内陆机票,、机场税、行程以内的用车、用餐、景点第一道大门票、旅游责任险、双人标准间住宿(如旺季期间所安排酒店标间爆满,会自动提升全单间)。
2. 团费不含:护照费、旅游团签证,按照国际惯例须付的导游司机小费50元/人/天(共人民币300元/人,大人与小孩同价),单房差2400元/人,出入境行李海关课税、酒店内收费电视、电话、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税、境外个人消费费用自理、旅游意外险。
3. 儿童团费/老人收费: 7岁以下小童不占床减300元,占床大小同价,7岁以上小童按酒店规定必须占床,与成人同价。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手法,此收费不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床位及景点费用。70岁以上(含70岁)加收200元/人。
4. 以上报价仅适用于中国护照持有者,港澳护照须加收500元/人、台湾护照及其它国家护照须加收500元/人,请来电咨询。自备签证减¥200/位,自备签证/免签等客人出入境事务(包括登机手续)须自行办理,如发生任何出入境问题,我司概不负责及不退任何费用;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入境,我司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
5. 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领事馆拒签或终止签证,需收取的签证损失费和机票定金损失费(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因此,客人同时需承担机票或酒店取消费)。
6. 用餐标准:全程含早餐(5个)正餐(5个,含一个温泉餐),餐标1000/日元/人(大小同价)。
7. 用车标准:根据实际人数全程当地选用7-45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全程旅游观光巴士(基本上第一天及最后一天使用酒店专车,其余五天为旅游包车)。
8. 住宿标准:全程入住当地4星酒店,其中一晚入住民俗温泉酒店,每人每晚一个床位。境外酒店没有挂星制度,所以评核酒店星级基本以房间装修为标准。日本酒店不评星级,一般大堂、房间较小,装饰简洁,(旺季期间所有团队酒店都会有标准间、大床房、单人间等房型。我公司会按酒店房间情况进行分配,如有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若出现单男单女房,导游领队有权安排调整,若客人坚持须由客人当时自行另订房,自行处理。
10. 团队签证不得离团。如客人在日本期间需取消行程内所含项目(景点、酒店和用餐等),视同放弃,我社不退任何费用。
参加日本团队客人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商务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如若离团移民局将会在当地检查团队情况,客人擅自或者强行离团或延迟回国将会被遣送回国,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负,我司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自备个人日本签证或免签客人或紧急事情需一定要离团的,请与领队协商,并签定相关离团协议及需缴纳每人每天人民币2000,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离团期间旅行社的原行程所有费用不退。
11.出团前需收取保证金人民币5~8万元/人(我司将根据客人资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收与不收及收多少,并保留追加客人增加担保金的额度),按时随团归国3个工作日内退还担保金;如因客人滞留或不准时随团回国,则所交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12.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旅行社有权根据航空公司出票时的航班时间及出入港口,对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游览景点。最终游览行程将于团队出发前两天的14:00时前以出团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您。(如遇交通堵塞、罢工、天气原因、塌方、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此行程如不足16人,将于出团前7个工作日通知,可选择延期出发或全额退款。
13、日本新入境审查手续于2007年11月20日起实施,前往日本旅客(各入境口岸)入境时;需提供本人指纹和拍摄脸部照片并接受入境审查官之审查,拒绝配合者将不获准入境,敬请谅解。
希望大家以团队利益为重,顾全大局,要尊重领队、导游、司机等有关人员的工作,如有意见和建议,或其它未尽事宜,请与领队和导游协商解决!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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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特色(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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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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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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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免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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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药品、日本小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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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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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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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珠宝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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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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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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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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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彩美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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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美容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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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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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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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约定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