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在当地导游向不产生全价门票的客人现退旅行社优惠门票 江岭60+源头古村15 =75元/人。
12周岁以下小童含往返机票。12周岁小童需按成人收费。
以上行程、航班及酒店安排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当地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行程先后次序作出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准确集合时间和地点,我社工作人员在出团前一天下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客人,请客人耐心等待!!如19:00前未接到通知,请联系销售人员。
旅行社确保机票,但客人不能对航班班次及时间作出特殊要求!谢谢合作!
注意事项:
1、此团为散客当地拼团; 不派全陪领队。全团客人除往返交通(飞机、火车、高铁)有区别,其他均为同等接待标准。绝不和不同行程、不同标准“拼团”接待!
2、此团为纯玩团。如收客人数不足8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签其他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4、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或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5、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自驾车、滑雪、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累计保额的50%赔付,小童累计保额上限为10万元。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6、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7、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等特定人群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8、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8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并且65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签订“健康申明书”。
9、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适合此次行程。
安全须知:
1、用餐口味南北各地有别,江西餐偏咸辣,如方便可带些本地的小吃或开胃菜;
2、景区公路弯多急可能会晕车;绿化比率高故有蚊等昆虫;请游客自带常用药以备不时之需(如:晕车药.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
3、乘坐景交车应注意,每次下车时应物品随身携带,如有遗失很难找回,请妥善保管好您的贵重物品,防止被窃,离开住宿前 检查好行李,避免旅行中临时忙乱,丢失物品;
4、在景点要注意一切消费和活动要遵纪守法小心上当,有什么不清楚的可咨询导游,在景区晚上可以自由活动,出行前最好结伴,忌单独出行;
5、江西景区均为五A级景点或者世界遗产,请爱护环境卫生,不破坏景区资源,请在允许吸烟的吸烟区吸烟;
6、登山前,中、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要做全面身体检查,以免发生意外;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均为需爬山景点,岁以上老年人请遵循家人意见出行,旅行过程中如出现个人身体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7、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随身携带药品及饮水,以备急需,切不宜单独行动,建议患有心脏病、高血压、饮酒过量的游客以及70岁以上老年人尽量避免乘坐缆车上下山;
8、各地景区的物价一般比市区略高,而且在小商贩处购买东西有可能碰到假货,所以请在出门前备好,避免在景区购买;
9、上山时以穿登山鞋、布鞋、球鞋为宜,穿皮鞋和塑料底鞋容易跌倒,勿穿皮鞋或高跟鞋;
10、上山轻装,少带行李,以免过多消耗体力,影响登山,山时身略前俯,可走“Z”形,这样既省力,又轻松,山上辐射较强,要注意防晒;
11、山高路陡,游山时以缓步为宜,不可过速,为安全计,一定要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
12、参观时应跟随导游,团友相互照顾,不要只身攀高登险;
13、在高峻危险的山峰上照像时,摄影者选好角度后就不要移动,特别不要后退,以防不测;
14、下雨时不要攀登高峰,不要用手扶铁链,亦不宜在树下避雨,以防雷击;
15、特别提醒:上房间的标准比城市标准要差一等(山区三星相当于城市二星级宾馆);山区特有云雾气候会给入住的游客有阴凉潮湿之感;所有宾馆热水都是限时供应,请注意宾馆供水洗澡时间。
16、浴室地面湿滑,请在浴室做好防滑工作:准备好防滑垫或者浴巾!以防滑倒摔伤;另外请正确地使用坐式马桶,以防意外!
免责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自由活动时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出现任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意外情况发生时,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4、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如有前往者,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补充协议书
旅 行 社:
旅游线路:
根据《中国国家旅游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要求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客人自愿在旅游的行程中,由导游带领参加自费加点项目,特签定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一、 所有的自费项目均本着游客自愿消费的原则,无任何强制消费。各人可以自由自愿消费,但不可以干扰、影响、阻扰他人消费。
二、 签定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请通知同行游客知晓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统一视为同行游客均已知晓本 并遵守本协议。
三、 本协议与国内旅游正式协议同时生效,参团时间、人数、行程等内容参考正式协议。
四、 自愿自费项目如下:
套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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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景点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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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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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人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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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南昌滕王阁
包含:门票、车费、导游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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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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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双方均有权解
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
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3、旅游者参加本协议以外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所有旅游者
要求参加本协议以外自费项目请在参加前签附加协议。
购物场所说明: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购买,若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游者(客户)声明:本人为年满18周岁公民,具有正常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上述安排项目自己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已详细阅读及确认项目内容,对此毫无异议,现予以签署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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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盖章或签字): 旅行社(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