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说明:
儿童团费含旅游车费、导游服务费 ,全价正餐、其他自理;不含门票、不含床位费及早餐(如产生早餐费用现付酒店餐厅),如超高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出团前请检查身份证是否过期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小孩请携带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故优惠不退,敬请谅解)客人报名后因个人原因离团或退团需补退团费 500 元/人。机票损失另计费用
出行须知:
1.交通 :①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 ,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 ,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②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2.住宿:按 2 人入住 1 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 ,十菜一汤 ,人数不足十人时 ,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4.游览:( 1)景点游览、 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 ,请自愿选择参加。
(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 , 出游过程中 ,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 ,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 ,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赔付旅行社 ,由此 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 ,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 ,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的费用结算。( 6) 出游过程中 ,如产生退费情况 ,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 ,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5.购物 :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 ,把握好质量与价格 ,务必索要发票。
6.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 ,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
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 ,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 ,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 ,差价不予退还。
特殊限制: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 ,如存在下列情况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 ,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 ,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 ,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 ,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 ,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因服务能力所限 ,不受理 70 周岁(含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
未成年人:
1:未满 18 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 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 ,无法接待 18 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敬请谅解。 外籍友人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 ,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 , 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应旅游者要求,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更好的体验当地文化,现将旅游合同中【旅游行程】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